风电标杆上网电价退出历史 全面竞价上网时代来临
来源:南京风电装备行业协会   日期:2018年05月28日   【字体: 】【打印】【关闭

   从2019年起,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


  相关阅读:重磅!能源局发布《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中国风电项目建设将迎来更加激烈的竞争。

  从5月18日起,尚未印发2018年风电度建设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未确定投资主体的海上风电项目,将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

  5月24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做出上述要求。这也意味着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时代的告终,风电平价上网已经到来。

  《通知》显示,已印发2018年度风电建设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已经确定投资主体的海上风电项目,2018年可继续推进原方案。但从2019年起,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

  除了分散式风电项目可不参与竞争性配置,逐步纳入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范围。

  随该《通知》一起发布的还有《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试行)》(下称《指导方案》) 。其中明确的原则之一是,所有参与竞争配置的项目必须以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网及配套电网工程和落实消纳为前提条件,确保项目建成后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或弃风率不超过5%)。

  《指导方案》表示,实行竞争配置的方式,是为了促进风电有序规范建设,加快风电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市场化发展,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要求。

  对于竞争配置程序,《指导方案》将其分为六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市(县)级能源主管部门推荐项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优;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公示结果;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公布竞争配置结果;向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抄送电价信息。

  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制定的竞争配置办法,应包含项目方案及技术先进性、前期工作深度、上网电价等竞争要素。

  《指导方案》指出,不论采取何种基于市场竞争的配置方式,均应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条件,所需补贴强度低的项目优先列入年度建设方案。企业承诺的上网电价不应高于项目所在区域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根据中国风能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新增装机容量19.66GW,同比下降15.9%;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88GW,同比增长11.7%,增速放缓。

  2018年以来,风电行业利好政策密集释放。此前业内认为,2018年风电行业或将迎来新增装机拐点。

  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18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将去年为红色预警的内蒙古和黑龙江转为橙色,宁夏则转为绿色,“三北”部分地区风电投资得到解禁。

  随后,国家能源局还下发了《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解决当前的弃风、光和限电问题。

  统计数据显示,1-3月,全国风电发电量9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全国风电利用小时592小时,同比增加124小时;全国弃风量91亿千瓦时,弃风率8.5%,同比下降7.9个点,全国弃风电量和弃风率“双降”,消纳问题得到大幅改善。

  在国家能源局今日下发的《通知》中还表示,要严格落实规划和预警要求,将消纳工作作为首要条件,严格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积极推进就近全额消纳风电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