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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关于举办风电行业增值服务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2015年底,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文件,实行陆上风电上网标杆电价随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在电价下调的情况下,风电业主若想提高收益,必须提高发电量,从而增加风电运营利润。 其次,风电业主现在除了卖电,还可以卖“碳”。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参与自愿减排的减排量需经国家主管部门在国家自愿减排交易登记簿进行登记备案,经备案的减排量称为“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CCER的开发来源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清洁能源相关企业,风力发电企业可以开发减排量,出售减排量,补贴风场,提升利润。 另外,中国风电行业发展迅速,但风电保险的发展却相对缓慢,市场规模偏小,风电企业对保险的作用和价值认识不够。前几年,风电企业因不熟悉保险市场而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无法同时兼顾价格和需求。近期,由于市场刚性需求的引导,风电保险产品由单一的财产性保险,逐步扩展到责任保险、利润损失保险、人员保险等,涉及风电产业的生产、运输、安装、运营等一系列环节,风电保险市场逐步进入良性发展阶段。 为此,我协会联合江苏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中心于7月1-2日在南京举办风电行业增值服务专题培训班。主要开展风电场前期建设及风场运营发电量提升优化 、CCER碳资产减排量核准申报、风电保险业务培训。 具体通知如下:
一、课程内容及介绍 1、名 称:风电场前期建设及风场运营发电量提升优化 内 容:1.风电场宏观选址及风资源评估 2.风机选型 3.风电场微观选址及发电量计算 4.风电场运营发电量提升 5.风电场运营效率提升及技术改造 6.低风速区域风机选型及案例
2、名 称:CCER碳资产减排量核准申报及交易 内 容:1. 风电业主卖“碳”的机制 2. 风电业主CCER机制的适用性和减排量计算 3. CCER的备案、核证流程 4. CCER的交易和业主碳资产的管理
3、名 称:风电保险方案 内 容:1.风电企业建设期保险解读 2.风电企业营运期保险解读(企业财产险,利润损失险,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雇主责任保险等险种)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日—7月2日(6月30日下午报到) 地点:南京东宫大酒店(南京市中山东路311-1号)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2800元/人,会员单位2500元/人。(含学费、资料费、教材费、证书费、餐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收款单位:南京帕沃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大明路支行 账 号:430 101 9509 1001 90727
四、联系人 张 伟 15150675711 电 话:025-66772379 传 真:025-86561434 邮 箱:151506757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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